基本结论 国金基金经理评价体系从收益获取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两个角度出发,并兼顾短期(过去一年内)、中期(过去两年内)、长期(过去三年内)三个时间阶段,采取定量评价方式对股票基金经理过往综合投资管理能力进行评价比较,以帮助投资者及基金管理公司更为客观了解掌握基金经理综合投资管理能力定位。 179位基金经理参与国金2008年第二期基金经理评价,结果显示:王亚伟(华夏)、王晓明(兴业)、张益驰(华夏)荣获本期综合投资管理能力评价前三甲,并与孙建冬(华夏)、张晓东(国海富兰克林)、易阳方(广发)、冯刚(华宝兴业)、孙延群(上投摩根)、吴欣荣(易方达)、张龙(华夏)、王新艳(景顺长城)、巩怀志(华夏)、刘文动(华夏)、陈丰(博时)、陈戈(富国)、陈志民(易方达)、尚志民(华安)等共计17位基金经理获得五星级评价;王炯(东吴)、苏彦祝(南方)、谈建强(南方)、何肖颉(博时)、吕一凡(南方)、李文忠(富国)、刘青山(泰达荷银)、罗泽萍(华夏)、侯清濯(易方达)、伍卫(易方达)、阳琨(华夏)、王孝德(华宝兴业)、袁蓓(华安)、伍军(中银国际)、刘新勇(华安)、陈键(南方)、董承非(兴业)、黄焱(国泰)、杨军(长城)、周炜炜(交银施罗德)、许春茂(光大保德信)、张冰(招商)、芮崑(上投摩根)、郝继伦(融通)、王锋(华商)、忻怡(嘉实)、吕宜振(信诚)、赵梓峰(上投摩根)、潘峰(易方达)、朱国庆(国海富兰克林)、魏东(华宝兴业)、管文浩(鹏华)、靳奕(国投瑞银)、秦玲萍(长城)、邓晓峰(博时)、朱少醒(富国)等36位基金经理获四星级评价。 从基金公司角度观察,在获得本期四星级及以上评级的53基金经理中,华夏基金公司占据8席,易方达和南方基金公司分别占据5席和4席,博时、富国、华安、华宝兴业、上投摩根等基金公司各占3席,兴业、长城、国海富兰克林等基金公司各占2席。 对比上期(截止2007年底)及本期评价结果看到,上期获得三星级及以上评级的94位(剔除期间离职及职位变动影响而未参与本期评级的11位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中有79位本期继续获得三星级及以上评级,占比达到84%,其中15位基金经理中有10位连续两期获得五星级(剔除期间离职及职位变动影响而未参与本期评级的2位基金经理)评级,占比达到66%,王亚伟和王晓明先生更是连续获得评级的前两位,基金经理综合投资管理能力及评级结果均表现出良好的延续性,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金经理对所管理基金业绩的影响以及进行基金经理评级的意义。
第一部分:国金2008年第二期基金经理评价结果 利用国金基金经理评价体系,我们对截止2008年一季度末各基金经理的综合投资管理能力进行了评价,具体数据使用说明如下: 评级截止日期:2008年3月28日。 样本选择:共有179位基金经理参与本期评价,与上期(截止2007年底)评级相比新增31人参与评级、27人因为离职或职位调整等因素退出评级。 投资管理能力考核期:过去一年内为2007年3月30日~2008年3月28日(含),过去两年内为2006年3月31日~2008年3月28日(含),过去三年内为2005年3月31日~2008年3月28日(含)。 综合评价结果显示: 来自华夏、易方达、兴业、博时、富国、广发、国海富兰克林、华安、华宝兴业、景顺长城、上投摩根等11家基金公司的17位基金经理获得五星级评级,其中王亚伟(华夏)、王晓明(兴业)、张益驰(华夏)荣获本期综合投资管理能力评价前三甲,并与孙建冬(华夏)、张晓东(国海富兰克林)、易阳方(广发)、冯刚(华宝兴业)、孙延群(上投摩根)、吴欣荣(易方达)、张龙(华夏)、王新艳(景顺长城)、巩怀志(华夏)、刘文动(华夏)、陈丰(博时)、陈戈(富国)、陈志民(易方达)、尚志民(华安)等共同获得五星级评价; 来自南方、易方达、博时、华宝兴业、嘉实、华夏、鹏华、富国、国泰、华安、招商、中银国际、长城、东吴、光大保德信、国海富兰克林、国投瑞银、华商、交银施罗德、融通、上投摩根、泰达荷银、信诚、兴业等24家基金公司的36位基金经理获得四星级评级,具体包括王炯(东吴)、苏彦祝(南方)、谈建强(南方)、何肖颉(博时)、吕一凡(南方)、李文忠(富国)、刘青山(泰达荷银)、罗泽萍(华夏)、侯清濯(易方达)、伍卫(易方达)、阳琨(华夏)、王孝德(华宝兴业)、袁蓓(华安)、伍军(中银国际)、刘新勇(华安)、陈键(南方)、董承非(兴业)、黄焱(国泰)、杨军(长城)、周炜炜(交银施罗德)、许春茂(光大保德信)、张冰(招商)、芮崑(上投摩根)、郝继伦(融通)、王锋(华商)、忻怡(嘉实)、吕宜振(信诚)、赵梓峰(上投摩根)、潘峰(易方达)、朱国庆(国海富兰克林)、魏东(华宝兴业)、管文浩(鹏华)、靳奕(国投瑞银)、秦玲萍(长城)、邓晓峰(博时)、朱少醒(富国)等。 从基金公司角度观察,在获得本期四星级及以上评级的53基金经理中,华夏基金公司占据8席,易方达和南方基金公司分别占据5席和4席,博时、富国、华安、华宝兴业、上投摩根等基金公司各占3席,兴业、长城、国海富兰克林等基金公司各占2席。 对比上期(截止2007年底)及本期的评价结果看到,上期获得三星级及以上评级的94位(剔除期间离职及职位变动影响而未参与本期评级的11位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中有79位本期继续获得三星级及以上评级,占比达到84%,其中15位基金经理中有10位连续两期获得五星级(剔除期间离职及职位变动影响而未参与本期评级的2位基金经理)评级,占比达到66%,王亚伟、王晓明更是连续获得评级的前两位,基金经理综合投资管理能力及评级结果均表现出良好的延续性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金经理对所管理基金业绩的影响以及进行基金经理评级的意义。




来源:国金证券研究所
第二部分:国金基金经理评价体系介绍
2.1 基金经理评价体系建立的目的 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与及执行者,基金经理对所管理基金的业绩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对基金经理投资管理能力的客观衡量比较对于投资者选择基金、基金管理公司考核选拔基金经理均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目前,相关研究在进行基金经理的能力和行为分析评价时重点关注该基金经理当前所管理的基金产品,较少有机结合过往管理操作(包括同一基金公司旗下产品及过往其他基金公司产品)情况,且多采取“基金经理”与其他“基金产品”的间接比较方式进行,而非“基金经理”与“基金经理”直接进行比较,存在一定局限性。尤其是在国内基金管理行业人员流动较为频繁的情况下,上述局限性更加明显。 因此,作为基金研究架构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金证券制定了相应的基金经理评价体系,采用定量评价方式对基金经理过往综合投资管理能力进行评价比较,真正实现沿着“基金经理”这一主线进行研究,以帮助投资者及基金管理公司更为客观了解掌握基金经理综合投资管理能力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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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参与基金经理评价对象的选择及有效管理期间确认 考虑到基金经理作用在基金管理中的发挥情况,本评价体系对于基金经理投资管理能力的评价仅选取其所管理及曾经管理过的积极投资偏股票型基金产品(包括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混合型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剔除其中指数型及增强指数型基金产品)进行。 对于基金经理的任职期间,本评价体系采取公开信息进行确认: 对于基金产品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起始时间为基金设立日期。其中,对于规范清理的老封闭式基金产品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起始时间为基金上市日期; 对于公告进行基金经理调整的情况,新任基金经理的任职起始时间和离任基金经理的任职终止时间均取公告发布日期; 对于无正式公告、但通过基金年报/半年报/季报中反映基金经理调整的情况,新任基金经理的任职起始时间和离任基金经理的任职终止时间均取年报/半年报/季报的发布日期。 考虑到新基金首任基金经理建仓、基金经理调整(上任/离任)过渡期间调仓等对基金业绩的影响,本评价体系给予90天(即三个月)的建仓/调仓缓冲期,即选取【基金经理K在基金i任职起始日期+90天,基金经理K在基金i任职终止日期-90天】作为基金经理K对于基金i的有效管理期间,其中基金经理K对于评级结束期仍在管理基金产品j的有效管理期间为【基金经理K在基金j任职起始日期+90天,评级结束期】。有效管理期外,不参与评价计算。 将基金经理对于所有管理/曾管理基金产品的有效管理期间进行连接,即得到基金经理的有效管理期间。 举例:某基金经理对于基金A的有效管理期间为【2006年5月,2007年5月】,对于基金B的有效管理期间为【2007年2月,2007年9月】,对于基金C的有效管理期间为【2005年2月,2006年2月】,则该基金经理的有效管理期间为【2005年2月,2006年2月】∪【2006年5月,2007年9月】。 对于当前处于离职状态或者在职但有效管理期间不包含最近六个月(即半年)的基金经理,不参与当期基金经理评价。
2.3 基金经理投资管理能力评价指标选取及计算 国金基金经理评价体系兼顾基金经理的收益获取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并通过复合指标——“综合投资管理能力”来进行衡量比较。
2.3.1 收益获取能力评价指标——“月均相对投资回报率” 与基金产品评价不同,基金经理职业经历不具备完全的连续性(尤其是采取“有效管理期间”来衡量),这使得对于基金经理绝对投资回报率的评价不具备直接可比性,因此本评价体系对于基金经理收益获取能力的衡量采取“月均相对投资回报率”指标进行,参考基准为同期国金偏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指数收益率。对于部分基金经理某一时期同时管理多只基金产品的情况,期间绝对投资回报率取该基金经理同期管理各基金产品绝对回报率的简单平均值。 基金经理月均相对投资回报率越高,基金经理收益获取能力越强,该指标具体算法如下: 基金经理k月均相对投资回报率指标={∏[1+(第i月管理各基金产品绝对回报率简单平均值-第i月国金偏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指数收益率)]-1}/m。其中,i从1到m,m为对应统计期间基金经理k有效管理月份数量。 由于封闭式基金每周五及各季度末方披露净值数据,本评价体系对于月度周期的选取为【上月最后一个周五(若为季度末则选取最后一个净值披露日)~当月最后一个周五(若为季度末则选取最后一个净值披露日)】。
2.3.2 风险控制能力评价指标——“月均优化下行风险” 本评价体系对于基金经理风险控制能力的评价选取“下行风险”来衡量,即衡量统计期间基金经理管理产品平均累计承担的损失程度。 前以叙及,由于基金经理职业经历不具备完全连续性,使得对于基金经理绝对投资回报率不具备直接可比性,因此直接用绝对投资回报率序列来计算下行风险并不适合。而相对投资回报率尽管具有较强可比性,但相对回报率为负并不一定意味着损失。基于此,本评价体系采取“月均优化下行风险”指标来衡量基金经理的风险控制能力,即优选各月绝对投资回报率与相对投资回报率二者之间高值来计算下行风险。具体算法如下: 基金经理k月均优化下行风险指标={∑min[0,max(第i月管理各基金产品绝对回报率简单平均值,第i月管理各基金产品绝对回报率简单平均值-第i月国金偏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指数收益率)]}/m。其中,i从1到m,m为对应统计期间基金经理k有效管理月份数量。 基金经理月均优化下行风险指标越高,基金经理风险控制能力越强。
2.3.3 关注中长期持续表现 由于基金经理的收益获取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评价采用历史数据,并不代表未来。因此,“稳定性”是评价中的另一重要考虑因素,稳定性越好则评价结果对未来参考意义越强。基于此,本评价体系综合考虑过去一年内(短期)、过去两年内(中期)和过去三年内(长期)三个时期阶段的收益获取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情况,并通过对各期“合格水位线”的调整来进一步“放大”中长期优势,突出稳定性。 为了避免各统计期内基金经理有效管理月份数量过少带来评价结果的偶然性,本评价体系要求: 过去一年(含)内有效管理月份数≥6方参与短期指标计算,在前述基金经理有效管理期间包含最近六个月(半年)方进入评级的前提下,这一限制条件所有参与评级的基金经理均满足; 过去一年~两年(含)内有效管理月份数≥6,方参与中期指标计算; 过去两年~三年(含)内有效管理月份数≥6,且过去一年~三年(含)内有效管理月份数≥12,方参与长期指标计算。

来源:国金证券研究所
在计算得到基金经理各期限月均相对投资回报率指标、月均优化下行风险指标及对应期限下各指标的合格水位线后,依此计算基金经理的收益获取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具体算法如下: 基金经理k收益获取能力指标=[(短期基金经理k月均相对投资回报率指标-对应合格水位线)+(中期基金经理k月均相对投资回报率指标-对应合格水位线)+(长期基金经理k月均相对投资回报率指标-对应合格水位线)]/3。若基金经理k没有对应期限月均相对投资回报率指标的计算结果,在计算收益获取能力指标时该期限的相对投资回报率指标取对应合格水位线数值。 基金经理k风险控制能力指标=[(短期基金经理k月均优化下行风险指标-对应合格水位线)+(中期基金经理k月均优化下行风险指标-对应合格水位线)+(长期基金经理k月均优化下行风险指标-对应合格水位线)]/3。若基金经理k没有对应期限月均优化下行风险指标的计算结果,在计算风险控制能力指标时该期限的月均优化下行风险指标取对应合格水位线数值。
2.3.4 综合投资管理能力评价指标计算 基金经理k综合投资管理能力指标=基金经理k收益获取能力指标+基金经理k风险控制能力指标。 基金经理综合投资管理能力指标越高,基金经理综合投资管理能力越强。
2.4 基金经理星级评定方法 本评价体系采取星级评定方法,共设五个星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所有参加评级的基金经理按照评价指标(收益获取能力指标、风险控制能力指标及综合投资管理能力指标)从大到小排列,前10%为五星级,10%-30%为四星级,30%-60%为三星级,60%-80%为二星级,后20%为一星级。
 来源:国金证券研究所
2.5 基金经理评价周期 国金基金经理评价体系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定,在季度结束后推出。
国金证券基金研究中心 张剑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