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国内基金业实现了超常规的跳跃式发展,公募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已超过3万亿元,大量中低收入家庭将多年的银行储蓄转换为基金份额,成为资金推动型牛市中的一个重要发动机。
  在基金业一年翻三番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基金公司通过基金分拆、大比例分红等极具争议的手段大搞持续营销,进行跑马圈地式的扩张,并得到了证监会基金部的鼎力支持或默许。
  但当监管者一味热衷于推动基金公司做大规模的时候,其保护投资者,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并降低系统风险的职责却似乎被疏忽了。以分拆或大比例分红的方式,通过1元净值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入市,不但威胁到这些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导致大量资金短期内涌入市场,加大了股市的系统性风险。
  再以基金公司所从事的 "类基金"投资咨询业务为例,"类基金"通常以银行理财产品的形式发行,但实际上由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由于基金公司在管理"类基金"时,不但可以提取管理费,而且可以获得20%的业绩报酬,这必然与基金公司旗下只提取管理费的公募基金形成利益冲突,让基金公司有足够的动力将"类基金"变为3万亿公募基金的"老鼠仓"。
  基金公司为"类基金"提供投资咨询业务,主要依据是证监会基金部于2006年初内部下发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但该《通知》仅对防范利益输送作了一些很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如何执行则全凭基金公司自觉行动,从而为基金"老鼠仓"大开方便之门。